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米格尔 2008-10-9 14:30

武汉最大网上盗窃案开审 嫌犯盗105万元游戏币

为炫耀本领,网络游戏爱好者夏某侵入网游服务器,盗取管理员的用户名和密码,窃取了价值105万元的游戏币,随后夏某等人将游戏币交给他人贩卖,非法获利70余万元。昨日上午,夏某等三网络黑客涉嫌盗窃罪,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受审,该案为武汉最大一起网上盗窃案。 [b] 网上盗取游戏币获利[/b]
  夏某原本有一份不错的工作,平时非常喜欢玩网络游戏。2007年12月,夏某和朋友付某侵入某公司开发的网络游戏数据库,下载程序后成功盗取了管理员的用户名和密码。
  夏某先按正常手续向指定账号充值5元,然后获得了100个游戏币,随后,夏某以管理员身份登录,在数据库里将100改成10000。夏某等人将所盗的游戏币给网上开店的顾某贩卖。
  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期间,夏某等人多次侵入网游数据库,共盗取了2476万元游戏币,市面价值为105万元。夏某将盗窃游戏币给其女友贩卖,付某将盗窃游戏币给顾某在网上销售,共获利70余万元,其中夏某、付某各获赃款20万元左右。
  [b]是否构成盗窃罪惹争议[/b]
  顾某分得赃款后,花十多万元买了一辆小轿车,其他赃款用于挥霍,目前在逃。
 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,对夏某等人提起公诉。法庭上,夏某等人对所犯罪事实予以承认,但对盗窃罪名提出异议,夏某辩护律师称,夏某行为并没有构成盗窃罪,而是破坏[u]计算机[/u]信息系统罪,夏某只是侵入数据库中更改了一组数据,这些数据只能算是网游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的信息产品,这些数据是可以还原的,不能认定为盗窃。
  有法律专家表示,虽然游戏币专用于虚拟的网络游戏中,对一般人毫无价值可言,但却是游戏玩家的游戏资本,具有交换价值,可以用货币衡量,本质上同一般财产无异。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符合盗窃罪构成条件。
  [b]嫌疑人恳请从轻处罚[/b]
  记者了解到,夏某等3名"黑客"中,有一名是大学生,而夏某是一个酷爱[u]计算机[/u]的人,他在看守所期间,让家人给他找计算机方面的书籍,并由律师转交给他看。在庭审结束前,夏某称因一时疏忽导致终身悔恨,他表示愿意主动退赃,恳请法院从轻处罚。
  被告人辩护律师称,一般盗窃罪都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,而此次夏某等人被指控盗窃游戏币,在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,说明量刑上不同于一般的盗窃罪,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一般会在有期徒刑10年以上。

81645834 2008-10-9 15:18

a2a316aqws 高手高手高高手

wudi252170 2008-10-9 17:21

不。不会把a2a316aqws

junjing 2008-10-9 18:07

偷的到算他牛ere0051refg

米格尔 2008-10-10 11:59

I like money, especially others`

junjing 2008-10-10 14:30

楼上又来了t45e40045eer

依旧空间 2009-1-1 08:00

正好你开咯这样的帖  

嫣然笑语 2009-1-1 13:31

强人啊!!!

鬼王 2009-1-1 18:27

牛....厉害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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